
调研组中止现场交流
为片面做好《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修正义务,以立法举措真实加强民生保证,5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曹海芹带领法制委、法工委委员及相关市级部门担任人,深化宝鸡市犬只收容留检所,以实地走访等方式调研犬只收容管理情况。
调研组听取了市畜牧兽医中心主任付乃安同志关于郊区犬只收容管理义务汇报,实地反省了犬只饲养、犬粮领用、档案记载和制度执行情况,对犬只收容、饲养、防疫驱虫、领养及无害化处置等管理情况中止了详细了解,对宝鸡市畜牧兽医中心犬只收容规范管理予以一定,对养犬管理立法相关成果征求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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